崗位職責
1、執行各項目的照明、電氣設備及變配電的保養、巡視、檢查工作。
2、按照保養計劃對各小區的設備設施進行保養。
3、嚴格執行值班及交接班管理規程,認真填寫運行記錄、值班日志、巡視檢查記錄等報表.
4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,確保人身安全及設備設施的安全。
5、在各小區內發現任何異常情況須立即通知主管上級,并協助處理。
6、維修人員一律持證上崗,并確保證件的有效性。
7、定期對個人使用工具進行自檢,保證維修工作的正常使用。
8、入室維修人員上崗前應對儀容儀表進行自檢,確保符合公司bi手冊要求。
9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,如遇超出上述職責的事宜須立即上報主管上級。